中铁国际投资集团石油购、运、储、销项目2022年10月战略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4-01-30

一、集团简介
 
  中铁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体制改 革的产物。  集团根据中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铁路 信息化总体规划》、“铁路主业辅业分离” 、 “铁路体制改革”尤其是“铁路投融资体制 改革”等政策规定,立足铁路多种经营产业, 面向国内外市场,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在中 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国内外 组建了一系列项目投资控股公司及项目运营公 司。  集团涉及的项目有18大项,30余小项。主要集中在 铁路传媒、铁路货运、铁路能源开发、铁路酒店、 铁路工程建设、物资贸易、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等 方面。  集团通过其下属单位拥有铁路运输项目开发、货运 代理、设备租赁、仓储服务等经营权。  集团能源方面业务,根据中国“能源管理” 、“走 出去”、“引进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一带一路”有关政策法规,经营境内外能源项 目(重点经营原油、成品油、天然气贸易业务)。

二、项目背景

1. 按照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开放石油行业的政策出台并分步实施。
2. 国务院鼓励外商及民营企业进入石油领域参与投资,在政策上给予大 力支持。
3.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关于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国石油 市场自二〇〇七年元月一日开始全面放开。
4. 自2005年1月1日起,外商及民营企业投资石油领域简化审批手续,下 放管理权限,减免部分增值税。
5. 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将开 放石油行业作为首推。对于外商及民营企业投资石油领域实行备案制。
6. 自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际油价不断上涨。2008年2月国际原油价 格已突破100美元/桶。中国作为原油进口大国,深受影响。
7. 国家能源供应紧张,成为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客观需求 有更多更有实力的机构介入石油等能源提供产业。
8. 在能源供应紧张的宏观形势下,中铁国际投资集团拟与有资金实力的 机构合作,充分发挥中铁国际投资集团与中国政府、运输部门、能源 部门、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和投资机构的资金优势,共同运营石油等 能源的开发、运输、销售等业务中,参与到铁路线路范围内以及延伸 区域的能源开发项目,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 中铁闲置油库有待利用。

三、项目公司

1.中铁国际投资集团为了推进能源项目,进行了大量前期工作准备,针 对石油项目的融资投资、外贸进口、内贸销售、运输仓储、加工等, 分别成立了相关项目公司,组织了资深专业团队。
2.中铁国际能源有限公司,侧重于融资投资、货源组织、宏观管理。
3.中铁福方运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侧重于铁路运输项目开发、货运代 理、设备租赁、仓储服务。
4.中铁自备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侧重于投资购买列车;铁路运输管理、 设备租赁、仓储。
5.中铁大南海能源有限公司,侧重于石油加工、仓储、销售。
6.湖北乾坤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侧重于石油运输、仓储、销售。
7.整合国内外资源、资金、市场、人脉优势,打造中铁能源项目开发建 设平台,实现境外上市。



8.与发改委、商务部、铁道部(铁总)、各铁路 局、国内外原油、成品油供应、能源管理相关 部门关系密切。
9.在原油、成品油外贸进口、内贸销售、运输仓 储等方面已进行大量的前期工作,拥有大量的 项目资源。可立即开始运作。
10.购销船用燃料油至广西、广东、福建、浙江、 江苏、山东、辽宁、湖北,满足沿海及长江流 域市场需求。
11.在铁路火车站周边、长江港口、沿海港口,建 立石油保税库

12.乾坤公司已被当地政府列入政府系列贷款企业,贷款比例 为注册资本的70%,贷款流号为4211010000246007。
13.乾坤公司享受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地方 留成部分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征用的土地由当地政 府负责“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信、通 电视,土地平整)。
14.当地政府已经划定乾坤公司油库用地60亩,包干价为5万 元/亩;已经平整的煤炭配送中心用地50亩,包干价为12 万元/亩,而国家规定土地基准价为20万元/亩,当地市场 价为30万元/亩,上述共计110亩土地,按照国家基准价经 评估质押后,可增值1300万元。
15.当地政府现有办公楼8440平方米,所占土地20亩,总资产 1997年评估为1300万元,现拟以350万元转让于乾坤公司。 购买后,按现行的时价经评估质押可增值1000万元。

四、业务开展计划综述

  项目开展预计范围(不限于)
(1)原油、成品油(柴油、汽油)、天然气、石化制品的 外贸进口业务。
(2)原油、成品油(柴油、汽油)、天然气、石化制品的 内贸销售业务。
(3)油库的租赁、购买、新建及仓储业务等。


第一阶段:石油的购销
2万余艘船在长江区域运行,燃料油实际需求为500万吨左右。 每年供给仅为50万吨,缺口450万吨。 在海外、国内低价收购船用燃料油销往沿海、长江流域。在海外、国内新疆等地购买原油,委托炼油厂加工成船用燃料油,销往沿海、长江流域。 原油、成品油、燃料油均已有存在的供给方和需求方。 利用集团强大的铁路资源,能够解决最为棘手的运输问题,保证供给。原油、成品油、燃料油均已有存在的供给方和需求方。 在海外进口原油到国内,销售给炼油厂,预计每年36船左右,金額46.8億美元左右

第二阶段:油库的建设
拥有油库的优势:
1. 更好地控制存货和价格,避免价格波动的风险;
2. 更大的存储和经济规模,增强竞争力;
3. 便于周转,掌握销售主动权;
4. 买家持款提货,降低结算风险

第三阶段:石油项目投资
1. 利用中铁的资源,以铁路油库为突破 点。
2. 铁路系统自内燃机车改为电力机车后, 有部分柴油储备库闲置。同时,铁路 系统原经营油品的储备库按国家规定 不能继续经营油品后油库闲置。
3. 各铁路局的闲置油库及配套设施,均 有合作意向。合作方式自由度大。
铁路局 油库情况:
     郑州铁路局 成品油库2万吨
     重油库2万吨
     成都铁路局 成品油库1.5万吨
     昆明铁路局 成品油库2万吨
     福州铁路局 成品油库1.9万吨
     武汉铁路局 综合油库3万吨
     南昌铁路局 柴油库1.8万吨

中国湖北省石油公司鄂州西山653油库
Ø 原部队战备油库,中铁大南海能源公司负责与当地管理局联系。收购 资金约1.2亿人民币左右。
Ø 该库库存能力5万吨(4万立方米),占地400亩,火车专运线一批可 装卸30个车位。长江航运一次可装卸:涨水为5000吨油轮,落水为 10000吨油轮。

取得燃料仓库#653的优势:
Ø 战略地位。位于湖北鄂州,距重庆600公里、距上海800公里、距浙江 1000公里,系供应三峡、重庆等地用油和长江沿线船用燃料油的主要 周转基地。可以辐射长江沿线及出海口船运市场;
Ø 大存储量,可以更好地控制存货和价格;
Ø 便于囤积周转,掌握销售主动权,买家持款提货,降低结算风险;
Ø 收购后三年左右,可以使我们掌握长江船用燃料油80%的市场份额。


石油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烟台港建设
Ø 烟台新港总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港区24平方公里。该港水深27.8米,深水 面积7平方公里。总投资100亿人民币,其中码头部分16亿人民币。
Ø 投资8亿元人民币与烟台港务局合资共建35万吨级原油码头和15万吨成品油码 头,50万吨级三货(化肥、煤炭、钢铁)码头。烟台港务局投资8亿元人民币, 控股51%。
Ø 与烟台港原油和成品油码头配套的50万吨油品储备库在烟台开发区八角港新 建原油储备库及其配套装卸设施兴建,总投资2.8亿元人民币。建设期约一年 半。
Ø 山东地区现有地方炼有油厂21家,年原油加工能力共1500多万吨,而国家认 可并配置的原油供应计划仅89万吨,尚有缺口1400余万吨,急需原油供应。 据此,该库建成后,在进口部分中按年销400—500万吨保守匡算,可获纯利 保证数约2亿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中铁钦州石油储运基地
Ø 顺应国际石油、天燃气产品贸易发展趋势,发展商业能源产品仓储、中 转、销售业务,打造一个大型综合性商业能源国际物流分拨基地。
Ø 工程方案:项目规划拟建罐区总容量240万m3,首期建60万m3,其中原 料油、成品油各30万m3。项目分4期实施,预留180万m3。
Ø 首期60万方罐容及相应配套设施,估算投资为9880万美元。
Ø 该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
以上仅列出部分目前考察、接洽的能源类 项目;利用集团的资源优势和中国能源紧张的政 策倾斜有利局面,可获得大量优质项目的 不同方式的合作。

中铁国际的竞争优势
Ø 铁路部门的强大资源,铁路系统闲置油库的合作、铁路运 力的保障、铁路相关项目的合作;
Ø 与发改委、商务部等中国政府部门和国有石油化工企业的 关系;
Ø 获得系列批文准证的能力;
Ø 集团化的运作,关联企业的规范化合作,国际国内的资源 平台;
Ø 已存在的供方合作伙伴和需方合作伙伴;
Ø 前期大量工作积累的可迅速开展的优质项目资源;
Ø 专业化的管理经营团队;
Ø 成功的资本运作实例和经验。

合作模式及股权分配
Ø 中铁国际投资集团能源项目,总投资为30亿美元。预计单 体项目2-3年的回收期。
Ø 采取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模式,组建单体项目合作公 司,完成资本的进入。
Ø 每个单体项目合作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
Ø 投资方以提供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及投资资金为合作条件, 实际持股51%。中方以提供政策准入、全部批文准证、项 目资源、市场资源、运营策划组织为合作条件,实际持股 49%。


有关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Ø 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Ø 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Ø 国发〔2009〕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
Ø 国办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 策措施的意见》
Ø 国办发〔2014〕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保 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Ø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Ø 铁政法[2005]123号《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 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9号《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 输许可办法 》
Ø 铁政法[2004]123号文件《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 办法实施细则》
Ø 国发〔2013〕33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 路建设的意见》
Ø 国办发〔2014〕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 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政策文件
Ø 中国放开原油进口市场,允许原油多渠道进口到中国及委托加工销售 政策法规如下:
Ø 国办发【2014】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 意见》。“(一)进一步加强进口……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赋予符合 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扩大原油进口渠道。加快 实施自贸区战略。”
Ø 国办发【2015】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 构的若干意见》。“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 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 用资质。抓紧建立原油经营企业商业储备制度,增强国家调控能力。 积极推进天然气国际合作”。
Ø 发改运行【2015】2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商公安 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能 源局等部门,研究提出了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条件和要 求。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建成投产、尚未使用进 口原油的原油加工企业,经确认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 可使用进口原油”。
Ø 商贸函【2015】407号,《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 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 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和《关于支持外贸稳定 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拓宽原油进口 渠道,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公平透明、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营体 制,现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Ø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52号 公布《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 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文章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 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 《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Ø 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201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8760万吨。